关于开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

发布者:朱新良发布时间:2022-02-23浏览次数:10

全校各部门、全体师生:

2022年2月9日,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《上海市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实施方案》(沪发改环资〔2022〕14号)的通知,要求有效防范处置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盲目无序发展带来的风险隐患,深入推进节能减排,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。
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有效防范处置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带来的风险隐患,深入推进节能减排,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,现就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一、排查范围及内容

在办公室、实验室、机房、及学生宿舍等学校网络环境中和学校物理空间内主动从事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部门、学院及个人;被“挖矿”木马控制进行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的计算机、服务器。

二、 排查方式及处理方法

感染“挖矿”木马会造成主机CPU/GPU明显占用过高,持续消耗大量电力、网络资源,系统运行速度变慢,无法通过重启解决问题。计算机和服务器应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,安装杀毒软件和主机防护类软件,定期检查CPU/GPU利用率和能耗情况,对已停止使用或已废弃的计算机和服务器进行关机、断网、断电。如发现计算机或服务器被“挖矿”木马控制,应重新安装操作系统。无法自行处理的,可与信息办技术中心联系。具体可查看附件1《“挖矿”木马排查处置方法和防范指南》

三、自查时间

2022年2月23日至2月28日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各部门、学院和相关人员应立即开展全面排查,严禁使用学校电力、算力和网络等国有资产从事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非法获利活动,发现存在“挖矿”活动的计算机或服务器,应立即停止网络接入,并及时进行处置。自通知之日起,对(主动或被动)挖矿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的将上报上级部门处理。

各部门、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排查整治工作,压紧压实网络安全责任制,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,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,及时发现和清理可能存在的病毒、木马和安全漏洞,避免本部门计算机或服务器成为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控制对象和跳板。日后如果被公安机关及上级监管部门发现的挖矿行为,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。


信息办技术中心联系人:葛昕,联系电话:55273750。

特此通知。

信息化办公室

2022年2月23日



附件


附件1:“挖矿”木马排查处置方法和防范指南.doc


附件2:《“挖矿”病毒挖矿处置手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