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相关规章制度--上海理工大学校园网无线网络服务及管理暂行办法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1-11-24浏览次数:1695

 

第一章
        第一条:上海理工大学无线网络是校园有线网络的补充和延伸,主要服务对象是校内在编教职员工和在册学生。为规范校园网无线网络的使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本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暂行办法。
        第二条:本办法适用于上海理工大学所有使用校园网无线网络的用户,包括所有的在编教职员工和所有在册的学生。
第二章使用和终止服务
        第三条:上海理工大学信息办下属校园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网管中心)为校园网无线网用户提供服务,负责学校无线网络公用设施的建设、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,无线网络接入设备(笔记本电脑或智能手机等)由用户自行解决。
        第四条:本校的在册学生和教师即可成为校园网无线网的用户,用户认证采用信息化办公室提供的统一身份认证平台,即用信息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,无需另外申请。 
        第五条:用户毕业或离职后,该服务将被终止。
第三章用户自律与管理
        第六条:所有校园网无线网络的使用者,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及我校的有关规章,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,不得利用无线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、损害我校利益等违法、违规活动,不得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、有伤风化、淫秽色情等信息,不得利用网络攻击、损害公用网络设施和其它用户。否则,网管中心有权追究其相关的责任,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,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 
        第七条:学校网络出口带宽和无线网络为学校教学公共资源,严禁利用无线网络进行网络游戏、观看流媒体视频和进行多线程或P2P下载等高带宽应用,严禁利用无线网资源开展经营性活动。一经发现,网管中心有权停止其无线网络使用权。
        第八条: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和开启类似于无线路由器、交换机等非终端设备联接无线校园网,如有特殊工作需要,须报请网管中心同意,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使用。
        第九条:无线网有一定的开放性,请用户做好计算机安全防护,打好windows补丁和防病毒软件,防止认证用户名和密码等个人信息的泄露,并请各位用户妥善保管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;因个人密码泄漏导致的相关安全问题和责任,将由账号所有人承担。
        第十条:校园网无线网是学校的重要公共设施,广大师生员工应强化保护意识,严禁故意损坏无线网设备及设施。
        第十一条:网管中心将对校园内无线网络进行实时监测,根据学校教学、科研和管理的要求,网管中心有权对部分区域和部分时段进行网络限制。
第四章服务承诺
        第十二条:用户在使用无线网络时发现故障,可以拨打信息办网管中心故障报修电话 55270595 ,或者有条件的用户可以登陆校园网主页的网上报修系统进行登记。
        第十三条:用户报故障后,网管中心在 48 小时内做出响应。如系无线网络设备问题,则及时修复设备;如为用户自身设备的问题,网管中心概不负责,但可以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,协助用户解决问题。
第五章
        第十四条:本办法由上海理工大学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        第十五条: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信息化办公室

2011年11月